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,出生小孩已取得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出生小孩申报出生登记。
办理流程:
(一)关注“莞家政务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预约,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换号,等待叫号办理。
(二)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、提交材料;
(三)实施机关现场受理、审核,符合条件,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。
申请材料
(一)基本要求:
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,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、清晰。
(二)基本材料:
1、出生医学证明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2、母亲、父亲居民身份证(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的无需提供。验原件);
3、母亲、父亲居民户口簿(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的无需提供。验原件收复印件);
4、结婚证(父母为非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。验原件收复印件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