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不交东莞年票会影响个人征信,逾期未补缴还会受法院强制执行。
2016年12月30日,东莞市政府发布通告:自2017年1月1日起,不再收取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年票费。为了彰显公平,规定凡在2017年1月1日前在东莞市注册登记的车辆,应当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。
缴费标准按2016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,并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设为车辆通行年票费集中补缴期,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,免交滞纳金。
在年票费集中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,免交滞纳金,希望车主尽快在集中补缴期内自觉补缴欠费,以免超过期限后遭到法院强制执行、纳入社会信用体系、加收滞纳金等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