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申请小学一年级:年满6周岁(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),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。
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提出入学申请。
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(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作为“家长方”提出申请,其中“家长方”在网上报名期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“家长方”是东莞市户籍居民,可直接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学申请。
“家长方”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,须持本市有效《广东省居住证》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。
“家长方”是港澳户籍的,须持本市有效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》。
“家长方”是台湾户籍的,须持本市有效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或五年期的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》。
“家长方”是外国国籍的,须持有效护照、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。